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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CSS语法由两部分组成:选择符、声明。
 
  声明包括:属性和属性值 选择符 {属性: 属性值 ;属性:属性值}
 
  选择符说明:CSS选择符(选择器) 选择符表示要定义样式的对象(标签名字),可以是元素本身,也可以是一类元素或者指定名称的元素,简单来说就是给对应的元素起个名称。
 
  1)每个CSS样式由两部分组成,即选择符和声明,声明又分为属性和属性值;
 
  2)属性必须放在花括号中,属性与属性值用冒号连接。
 
  3)每条声明用分号结束。
 
  4)当一个属性有多个属性值的时候,属性值与属性值不分先后顺序,用空格隔开。
 
  5)在书写样式过程中,空格、换行等操作不影响属性显示。
 
  语法: <style type="text/css"> css语句 </style>
 
  注:使用style标记创建样式时,最好将该标记写在<head></head>;
 
  (1) 语法:<link rel="stylesheet" type="text/css" href="目标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名全称" />
 
  说明:使用link元素导入外部样式表时,需将该元素写在文档头部,即<head>与</head>之 间。 rel:用于定义文档关联,表示关联样式表; type:定义文档类型;
 
  (2)、导入外部样式表 <style type="text/css"> @import url("目标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名全称"); </style> 说明:@和import之间没有空格 url和小括号之间也没有空格;括号内部加引号,必须结尾以分号结束;
 
  差别1:老祖宗的差别:link属于XHTML标签,而@import完全是CSS提供的一种方式。 link标签除了可以加载CSS外,还可以做很多其它的事情,比如定义RSS,定义rel连接属性等,@import就只能加载CSS。
 
  差别2:加载顺序的差别:当一个页面被加载的时候(就是被浏览者浏览的时候),link引用的CSS会同时被加载,而@import引用的CSS 会等到页面全部被下载完再被加载。所以有时候浏览@import加载CSS的页面时开始会没有样式。
 
  差别3:兼容性的差别。:@import是CSS2.1提出的,所以老的浏览器不支持,@import只在IE5以上的才能识别,而link标签无此问题。
 
  差别4:使用dom控制样式时的差别:当使用javascript控制dom去改变样式的时候,只能使用link标签,因为@import不是dom可以控制的。
 
 
  1)内联样式表的优先级别最高
 
  2)内部样式表与外部样式表的优先级和书写的顺序有关,后书写的优先级别高。
 
  3)同在一个样式表中的优先级和书写的顺序也有关,后书写的优先级别高。(被覆盖的只是相同属性的样式)
 
  CSS基本选择符:
 
  类型选择符、id选择符、class选择符(类选择符)
 
  Css选择符分类:
 
  类型选择符(标记选择器)
 
  类选择符 (class选择符)
 
  ID选择符 (id选择器)
 
  伪类选择器 通配符(*)设置全局属性
 
  群组选择符(集合选择器)
 
  包含选择符(后代选择器)
 
  属性选择符
 
  伪对象选择符
 
  类型选择符是根据html语言中的标记来直接定义
 
  语法:标签名称 {属性:属性值;}
 
  a)类型选择符就是以文档对象html中的标签作为选择符,即使用结构中元素名称作为选择符。例如body、div、p,img,em,strong,span……等。
 
  b)所有的页面元素都可以作为选择符;
 
  用法:(1)如果想改变某个元素的默认样式时,可以使用类型选择符;(如:改变一个p段落样式)
 
  (2)当统一文档某个元素的显示效果时,可以使用类型选择符;(如:改变文档所有p段落样式)
 
  HTMLCSS学习笔记(三)——CSS基础要打好
 
  语法 : .class名{属性:属性值;}
 
  用法:class选择符更适合定义一类样式;
 
  (1)当我们使用类选择符时,应先为每个元素定义一个类名称,
 
  (2)类选择符的语法格式: 如:<div class="top"></div> .top{属性:属性值;}
 
  语法: <标签 id=“名”></标签> #id名{属性:属性值;}
 
  (1)可以给每个元素使用id选择符,但id是元素的唯一标识符,不可出现重复的id名;
 
  如:<div id="top"></div>
 
  (2)id选择符的语法格式是“#”加上自定义的id名
 
  如:#box{width:300px; height:300px;}
 
  (3)起名时要取英文名,不能用关键字:(所有的标记和属性都是关键字) 如:div标记
 
  (4)一个id名称只能在文档中出现一次,因为id是唯一的
 
  (5)最大的用处:创建网页的外围结构。(唯一性、起名字不能使用关键字)
 
  a:link {color: red;}
 
  a:visited {color: green;}
 
  a:hover {color: blue;}
 
  a:active {color: yellow;} /* 鼠标按下去时的状态 /
 
  说明: 1)当这4个超链接伪类选择符联合使用时,应注意他们的顺序,正常顺序为: a, a:link,a:visited,a:hover,a:active,错误的顺序有时会使超链接的样式失效;
 
 
  2)为了简化代码,可以把伪类选择符中相同 的声明提出来放在a选择符中; 例如: a{color:red;} a:hover{color:green;} 表示超链接的三种状态都相同,只有鼠标划过变化 颜色
 
  语法:*{属性:属性值;}
 
  说明:通配选择符的写法是“*”,其含义就是所有标签; 表示该样式适用所有网页元素;
 
  用法:常用来重置样式。 例:*{margin:0;padding:0;}
 
  语法:选择符1,……,选择符5 {属性:属性值;}
 
  说明:当有多个选择符应用相同的样式时,可以将选择符用“,”分隔的方式,合并为一组。 实例:。top, #nav, p{width:100px;}
 
  语法:选择符1(父) 选择符2(后代){属性:属性值;}
 
  选择符父级 选择符子级{属性:属性值;}
 
  说明:选择符1和选择符2用空格隔开,含义就是选择符1中包含的所有选择符2; 实例: div ul li{height:200px;}
 
  css中用四位数字表示权重, 权重的表达方式如:0,0,0,0; 权重规则:HTML标签(类型选择符)的权重是1,class的权重是10, id的权重是100。
 
  类型选择符的权重为0001
 
  class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
 
  id选择符的权重为0100
 
  属性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
 
  伪类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伪元素(对象)
 
  选择符的权重为0001
 
  包含选择符的权重:为包含选择符的权重之和
 
  内联样式的权重为1000
 
  继承样式的权重为0000
 
  群组集合选择符权重为他本身 注:如果权重相同时,则执行后写的样式;
 
  css层叠指的是样式的优先级,当产生冲突时以优先级高的为准。
 
  1. 开发者样式>读者样式>浏览器样式(除非使用!important标记 )
 
  2. id选择符>(伪)类选择符>元素选择符
 
  3. 权重相同时取后面定义的样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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